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指标体系年内将发布
- 时间:2013-03-27
- 来源:
亿万先生软件(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作者:陈学婧)
按照“两个不准,五个提高”要求,电监会日前全面部署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专项监管,旨在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供电服务。
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专项监管由电监会组织各派出机构对辖区内每个省至少3家地市级供电企业(县级供电企业由派出机构自定)开展现场检查。同时,电监会将组成检查组对河北省电力公司所属6个市、县级供电企业(河北供电监管由所在派出机构负责)开展重点督察。
此次专项监管突出目标管理。按照“两个不准,五个提高”(不准随意停限居民生活用电、不准随意增加居民用电负担,提高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度、提高人民群众用电质量、提高供电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用电普遍服务覆盖率、提高配电网供电能力)要求,专项监管设立了15项专项指标,包括城市居民用户年累计停电时间不超过24小时、农村居民用户不得超过80个小时;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当事人满意率和95598等电力客服热线投诉处理满意率不低于90%;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居民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5%等。
围绕上述目标,专项监管检查重点如下:一是居民生活用电保障情况,检查有序用电方案、城乡居民用户年累计停电时间。二是规范居民用电计量和电价执行情况,检查居民目录电价执行情况,检查居民用户计量装置校验情况。三是开展居民用户满意度调查和停电时间、次数和电压合格情况抽查。四是检查城乡供电可靠率和居民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五是检查居民、保障性住房报装接电及绿色通道设立、故障抢修和交费点设置情况。六是检查无电地区、无电人口用电问题解决情况。七是检查配电网供电能力和投资情况。
据悉,随着专项监管的深入推进,电监会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常态监管,制定并发布《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指标体系》,建立完善居民用电满意度评价等机制,并适时发布全国《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专项监管报告》和重点督察报告。此外,电监会还将督促电网企业重点研究制定《居民停送电管理规定》、《便捷居民用户交费的指导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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